安全生产信用承诺书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安全生产法》、《福建省安全生产条例》等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务院、省、市政府的有关规定和要求,我作为本企业分管经营副总经理,作安全承诺如下:
一、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关于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政策和工作要求,积极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做好本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
二、及时、如实向政府有关部门报告生产安全事故,督促、检查分管部门安全生产工作,协调治理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三、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分管部门的安全工作负责。
四、组织制定、修订分管部门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组织实施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五、做好HSE工作“五同时”的原则,保证销售的油品和非油品质量符合国家标准,因质量问题造成的事故,负责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六、组织分管部门的安全检查。
七、负责分管部门的安全教育和考核。
八、认真履行安全联系承包职责,参加基层安全工作调研和活动。
九、按照上述安全职责,制定年度安全工作计划,并在具体工作中落实。
十、承担公司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所规定的职责。
承诺人(签字):陈显明
2025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