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石湖山油库码头港池维护疏浚服务采购项目(第二次)

招标公告

 

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石油分公司对厦门石湖山油库码头港池维护疏浚服务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提交密封的投标文件。

1、项目名称:厦门石湖山油库码头港池维护疏浚服务采购项目

2、项目编号:CGFA20250007-1

3、采购内容:详见采购货物(服务)一览表

4、招标文件发售:本项目由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石油分公司发展规划部发售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发售时间为:202563日—2025613日,每天083012:00 14:00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招标文件(电子版)售价为200元人民币。发售方式为电子邮件发售。

电子邮件购买:各投标人将200元招标文件购买费用汇至招标人帐户后(招标文件购买费必须是由投标人银行账户转入招标人银行账户,不接受个人账户转入招标人银行账户),发送电子邮件至smzhangwanchun.fjsy@sinopec.com邮箱,电子邮件中需注明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投标单位名称、接收招标文件电子邮箱地址、联系人、联系手机等相关信息,并附上汇款回单及投标单位营业执照的扫描件或照片,汇款回单及投标单位营业执照需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汇款回单及投标单位营业执照中信息需清晰可辨。待招标人依据汇款回单确认收到汇款后,将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将电子版的招标文件发送给各投标人。邮件回复时间为1-2个工作日,如2个工作日还未收到招标文件,请及时联系招标人发展规划部联系人:张工,联系电话:0591-87805580

汇款信息:单位名称: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石油分公司,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福州鼓楼支行,银行帐号:1402023229600138033

备注:第一次招标(编号:CGFA20250007)报名的,不用重新缴纳200元人民币,但必须按“电子邮件购买”的要求提供相应资料。

5、投标截止日期:2025624930(北京时间)。

6、收取投标文件时间及地点:20256249:00-930(北京时间),投标人应于收取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密封的投标文件送至福州市五四路109号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石油分公司20层第三会议室,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不予接受。

7、开标时间:2025624930(北京时间)。

8、开标地点:福州市五四路109号东煌大厦20层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石油分公司第三会议室。

9、凡对本次招标文件有异议的,请在投标截止时间前10日前,以书面形式(有效签署的原件并逐页加盖公章)递交至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石油分公司发展规划部。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石油分公司将视情况确定采用适当方式予以澄清或延迟投标截止时间,并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以上如有变更,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石油分公司会通过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中石化森美(福建)石油有限公司网站( http://sspc.sinopec.com/sspc/information/)通知,请投标人关注。

10、潜在投标人参加本项目须按第4条规定购买招标文件,方为有效报名,且购买招标文件时的公司名称应与投标时的公司名称一致,本招标人不接受未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投标。

11、联 人:张工

联系地址:福州市五四路109号东煌大厦22层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石油分公司发展规划部       联系电话:0591-87805580          邮    编:350003

202563


附件1:采购货物(服务)一览表

采购货物(服务)一览表

合同包

品目号

货物名称

技术指标及

服务相关要求        

单价最高限价

(万元/含税9%)

交货时间

1

1

厦门石湖山油库码头港池维护疏浚服务

详见招标文件第三部分“ 采购内容及要求”

109.23

中标人应在合同签订后6个月内完成对石湖山码头港池疏浚服务。

                                                     

注:

1、投标人可按合同包报价,对同一合同包所有品目号内容报价时必须完整。评审以合同包为单位。

2、投标人应以包括货物(服务)所涉及的有关项目的所有费用进行报价,包括:货物制造、仓储、出库、运输、装卸、安装、调试、劳务、管理、保管、人工、劳保、保险、邮寄、产品检验检测、物品退换以及所有根据合同或其它原因应由报价人支付的税金和其它应缴的费用,以及可合理推断的责任和义务。合同签订后如遇国家政策调整,税率、税金以及含税单价做相应调整,不含税单价不变。

3、中标人不得转包他人,若发现转包,招标人有权终止协议。

 

 

 

附件2资格标准

    1. 投标人具备以下条件:

      1.1、投标人应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1.2、投标人应具有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 投标人应遵守中国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

    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合同包的投标。

    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 投标代表人在同一个项目中只接受一个投标人的委托参加投标。

    6. 招标文件中要求提供的所有证件(含证明,如:资格证明文件及其他证明文件)须有效。

    7. 投标文件内容须完整并盖公章或骑缝公章。

    8. 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一般及以上安全责任事故。须提供由投标人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9. 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 “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须提供两个网站截图。

    10. 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投标人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11. 投标人提供盖公章的承诺书,承诺内容为:在投标截止日前一年内投标人未曾出现以下任一情形:

      1)根据《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办法(试行)》有关规定和地方关于企业环境信用评价管理规定,被地市以及上环境保护部门评定为环保不良企业;

      2)因环境违法构成环境犯罪的;

      3)因环境违法行为,受到地市以及上环境保护部门依法处罚、尚未整改完成的;

      4)一年内发生较大以上突发环境事件的

 

信息来源: 
2025-06-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