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公司2025年-2027年工程招标代理及造价咨询服务项目
招标公告
1.招标公告
受中石化森美(福建)石油有限公司宁德分公司、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福建宁德石油分公司委托,福建省营造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对宁德公司2025年-2027年工程招标代理及造价咨询服务项目组织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前来递交密封的投标文件。
2.1招标编号:FJYZ[ND]2025032
2.2预算金额:约80万元人民币(其中:招标代理约60万元,造价咨询约20万元)
2.3采购需求:
(1)项目名称:宁德公司2025年-2027年工程招标代理及造价咨询服务项目
(2)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3)服务地点:宁德市
2.4招标范围:本项目推荐两名中标人承接宁德公司2025年-2027年工程招标代理及造价咨询服务项目,总额度约80万元,其中招标代理服务费总额度60万元(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造价咨询服务费总额度20万元。实际采购数量以招标人发出的通知单为准,招标人不保证最低服务额,项目委托采用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招标代理服务公司与造价咨询服务公司。
2.5质量要求:招标代理服务应确保过程及结果的完整性、合法性及合理性,不存在违反任何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及合同约定之情形,做到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工程招标代理质量符合现行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和《中国石化工程建设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应符合《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质量标准》CECA/GC7-2012及相关法律法规及行业规范。
2.6合同履行服务期限:2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算。单个项目服务期要求以实际委托约定时间为准。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1本项目的一般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招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国家法律法规相关规定的其他条件。
4.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具有建设工程招标代理营业资格与造价咨询服务营业资格。
(2)工程招标代理机构在福建省建设行业信息公开平台(网址:https://220.160.52.164:8813/gaia/infoPublic/index.html#/dashboard)完成企业基本信息登记并提供登记证明材料或者截图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得以分公司、分支机构名义进行信息登记,并对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负责。
(3)造价咨询服务机构在福建省建设行业信息公开平台(网址:https://220.160.52.164:8813/gaia/infoPublic/index.html#/dashboard)完成企业基本信息登记并提供登记证明材料或者截图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得以分公司、分支机构名义进行信息登记,并对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负责。
注:本项目招标人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若投标人提供注明“复印件无效”的证明材料或资料,其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应提供原件(评审委员会将核对投标文件正本,未提供原件的证明材料或资料将导致投标无效)。
5.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1)获取时间:2025年09月10日至2025年09月17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5: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获取地址: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万安西路1号金港名都A区41幢103室。
(3)获取方式:①现场方式报名办理获取招标文件事宜的,须至我司进行书面登记;②邮件方式报名获取招标文件事宜的,转账相应的招标文件售价至我司账户(购买招标文件账户信息:开户名:福建省营造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宁德分公司;开户行:中国银行宁德分行东侨支行;账号:418258374350),同时将公对公转账底单截图(须注明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名称可简写)及盖章版购买标书登记表发邮件至我司的电子信箱(ndyzzb@163.com)。未办理报名手续的不予以书面变更通知及不受理投标。
(4)招标文件每份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6.1递交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均可递交。
6.2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10月09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6.3递交地点: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万安西路1号金港名都A区41幢103室(三楼开标室)
6.5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1开标时间:2025年10月09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7.2开标地址及场所: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万安西路1号金港名都A区41幢103室(三楼开标室)
8.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不作经济补偿。
8.2请投标人注意:在开标前自己的身份应对其他投标人保密。
8.3本招标项目投标保证金:10000元。
8.4本招标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
8.5关于供应商名称:递交响应文件时供应商的单位名称应与报名登记的单位名称完全一致。除能提供工商管理部门出具的单位名称变更证明外,否则我司将拒绝接收响应文件。投标保证金出账账户名称应与供应商名称一致,否则将导致响应无效。
名称:中石化森美(福建)石油有限公司宁德分公司、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福建宁德石油分公司
地址:宁德市蕉城区西岭路5号
邮编:352100
联系人:汪女士
电话:0593-2810029
电子邮箱:/
10.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福建省营造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万安西路1号金港名都A区41幢103室
邮编:350025
联系人:谢女士
电话:0593-6106111
电子邮箱:ndyzzb@163.com
(1)中石化森美(福建)石油有限公司外网,网址:http://www.sinopecsenmeifj.com/
(2)中国招标投标网,网址https://www.cecbid.org.cn/
(3)中国采购与招标网,网址https://www.chinabidding.cn/
本公告发布期限:从本公告规定的招标文件获取时间起,到获取截止时间止。
13.异议受理
招标人异议受理部门名称 | 中石化森美(福建)石油有限公司宁德分公司财务核算部 | ||
联系人姓名及办公电话 | 王先生0593-2825131 | 电子邮箱 | wangweitao@sinopecsemeifj.com |
说明:潜在投标人对本公告内容或招标文件其他内容有异议的,请将相关异议材料(加盖单位章)的扫描件通过邮件方式递交招标人异议受理部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