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公司工程竣工结算审计及相关服务采购项目(二次)
结果公告
采购包1: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审核核减率5%以下 | 审核核减率 5%-9% | 审核核减率9%-11% | 审核核减率11%以上 |
福州中盈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 福建省闽侯县上街镇新港大道118号1号楼7层705室 | 审核费495元 | 审核费595元 | 审核费695元 | 审核费795元 |
采购包1(福州公司工程竣工结算审计及相关服务采购项目(二次)):
服务类
采购人 | 采购 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数量 | 服务标准 |
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福州石油分公司合同 | 工程竣工结算审计及相关服务 | 详见询价通知书第四章 询价内容及要求 | 详见询价通知书第四章 询价内容及要求 | 合同签订之日起二年 | 1项 | 详见询价通知书第四章 询价内容及要求 |
中石化森美(福建)石油有限公司福州分公司 | 工程竣工结算审计及相关服务 | 详见询价通知书第四章 询价内容及要求 | 详见询价通知书第四章 询价内容及要求 | 合同签订之日起二年 | 1项 | 详见询价通知书第四章 询价内容及要求 |
备注:
1、项目服务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二年。
2、服务费用计算原则:按审减率与审核核减金额相结合的方式计算,最终审核服务费以审核核减金额与按审减率计算费用中的孰低者为准。
3、合同类别:框架合同(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福州石油分公司合同总费用不高于100000元,中石化森美(福建)石油有限公司福州分公司合同总费用不高于100000元)成交供应商应分别与各单位签订的采购合同合同服务期均为2年,起止日期以签订合同之日起计算。合同终止触发条件:①服务期到期;②服务期内审核费累计达到10万元,以上触发条件满足一个,则终止合同。
采购人代表: | / |
评审专家: | 彭卫国、曾金梁、郭培红 |
1.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1)本项目代理费按4000元计取。
(2)代理服务费账户信息:代理服务费专用账号:351008010010141002762;开户名称:福建昇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开户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分行营业部。
2.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
采购包1:4000元;
收取对象:成交供应商。
2026年1月12日至2026年1月14日。
名称: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福州石油分公司、中石化森美(福建)石油有限公司福州分公司
地址:福州市中山路18号
联系方式:何建军 0591-87812230
名称:福建昇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省府路1号金皇大厦三层
联系方式:0591-87717532
项目联系人:于小燕、蔡月琴、赵祺玮、林晓龙、李珏
电话:0591-87717532
福建昇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026年1月9日